事关外贸人|3月国际贸易投资新规摘要
2022-03-02 10:22:02

  三月草长莺飞,万物欣欣向荣,一年之际在于春!对外贸人来说,正是出海捞金的好时机,接下来的三月都有哪些外贸新规开始实施?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


3月1日起 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

  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,自2022年3月1日起,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。此次调整,在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(2019年版)》上,增加了滑雪用具、家用洗碟机、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。同时,根据近年我国税则税目变化情况调整了部分商品的税则号列,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优化了部分清单商品备注。
 

3月1日起 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

        据央行网消息,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联合发布《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。《通知》指出,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余额(指已提用未偿余额,下同)不得超过上限,即:境外贷款余额≤境外贷款余额上限。此外,《通知》明确规定,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,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,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,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,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、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。《通知》正式实施之日起有3个月过渡期。

 
3月1日起 废钢铁退税30%进一步规范

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日前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《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)(以下简称第40号公告),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。其中,符合条件的企业,废钢铁可按30%退税。
 

3月18日起 RCEP将对马来西亚生效我国将与马来西亚相互实施RCEP协定税率

  1月28日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13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〉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55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有关规定,《协定》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实施,《办法》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同时增加马来西亚;《协定》项下输韩国、马来西亚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,自《协定》对该成员方生效之日起实施,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执行。


公告全文请按以下网址查阅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4172325/index.html
  据新华社,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,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开始生效实施。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,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自2022年3月18日起,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第一年税率。

联系我们
  • 咨询热线
    咨询热线
    400-080-8825
  • 服务热线
    服务热线
    0592-5157988
  • 微信扫码咨询
    微信扫码咨询
关注我们
亿星官方公众号
亿星公众号
关注亿星官方公众号 查看更多资讯
获取方案